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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皇太后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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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元年五月廿八日上〕 月日,具位臣司馬光謹昧死再拜上疏皇太后殿下: 去歲仁宗皇帝捐棄萬方,皇帝嗣統之初,憂哀成疾。殿下念社稷之重,同聽庶政,以安群情。今聖體複初,四方無事,殿下推而不居,自取安逸,動靜之節,無不合宜,率土臣民,孰不稱頌?臣不自量度,欲成殿下之全美,猶以螢燭之微明,仰禆日月之盛光。伏惟殿下稍寬其罪,而終聽其辭。臣竊以治家之道,貴賤雖殊,人情一也。嘗觀天下士民之家,其長幼群居,長者或恩意不備,衣食不豐;幼者或容貌不恭,語言不遜。若幼者孝恭而不怨,長者慈惠而不責,則上下雍睦,家道以興。若幼者以為怨,長者以為責,則上下乖離,家道以衰。其始相失也甚微,而終為禍也甚大。又加以讒人間之,於是乎有父子相疑,兄弟相疾,亂虐並興,無所不至者矣。凡閨門之內,子婦中有以孝恭之心至者,則尊親當歡然以慈愛之心接之;若其有過,則當以忠厚之心教之。教之備矣,而猶不聽,則雖責之可也,罪之可也。 及其既改,則又當複以歡心接之,不可以一忤顏色而終身惡之,遂不可解謝也。故骨肉之間,有威怒而無憎疾,有詰責而無猜忌,此自古聖人所以禦其親之道也。臣竊惟皇帝、皇后于殿下兼內外之親,幼蒙保育,今日為萬民父母,享天下富貴,孰雲非殿下之力?臣謂殿下固宜撫存愛念,情同所生,周旋保護,以終大惠,不可偶以纖芥之失,遂蓄久長之怒,棄生成之厚恩,取疏絕之深怨,愚智所同知也。皇帝去歲得疾之時,禮貌言辭誠有可疑,得罪于殿下者,臣固已嘗言于殿下,雲不可責有疾之人以無疾之禮也。凡醉而有過,醒猶可赦,況有疾之人不自省知,本非意之所欲為,豈可追數以為罪咎邪?皇后自童孺之歲,朝暮遊戲于殿下之懷,分甘哺果,拊循煦嫗,有恩無威。今既正位中宮,得複奉膳羞盥帨,以事殿下,其意恃昔日之愛,不自疏外,猶以童孺之心,望于殿下,故或有所求須,不時滿意,則慍懟怨望,不能盡如家人婦姑之禮。殿下雖怒之責之,固其宜也,誰曰不可?但事過之後,殿下若遂棄之,不復收恤,憎疾如仇讎,則臣以為過矣。 臣在闕門之外,無由知禁廷之事。竊聞道路之言,未詳虛實,皆言近日皇帝與皇后奉事殿下,恭勤之禮,甚加於往時,而殿下遇之太嚴,接之太簡。或時進見,殿下雖賜之坐,如待疏客,語言相接,不過數句,須臾之間,已複遣去。如此,母子之恩如何得達?婦姑之禮如何得施?所以使之疑惑恐懼,不敢自親者,蓋以此也。臣竊惟殿下母儀天下踰三十年,柔明之譽,洽於中外。皇帝龍潛藩邸,進德修業,仁聖之望,光於遠邇。先帝以至公大義,選賢建嗣,海內之人皆謂繼統之日,慈孝之風,必自家刑國。誠不意閭巷之民,忽有今茲異論。 推其本原,蓋由皇帝遇疾之際,宮省之內,必有讒邪之人,造飾語言,互相間構。一則欲詐效小忠,以結殿下之知,僥求祿利;二則自知過失素多,畏嗣君之嚴,有所不容;三則欲竊弄權柄,惡長君聰明,使已不得自恣。是以日夜窺覘,拾掇絲毫之失,無不納于殿下之耳。殿下雖至聰哲,不能無疑;雖至仁慈,不能無怒。皇帝以剛健之性,屈於眾口,無以自伸,能不憤悒?遂使兩宮之間,介然相失,久而不解,流聞於外,致朝野之士有敢竊議其是非者,深可惜也。今天誘其衷,殿下濬發慈旨,卓然遠覽,舉天下之政歸之皇帝,此乃宗廟之靈,生民之福。 然臣竊料讒邪之人,心如沸湯,愈不自安,力謀離間。彼皆自營一身之私,非為國家與殿下之計也。臣願殿下深察其情,勿複聽納,斥遠其人,勿置左右,召諭皇帝以向來紛紛皆此屬所為,自今以後,母子之間,當坦然無疑。皇帝必涕泣拜伏,感激摧謝,然後兩宮之歡,一皆如舊。凡皇帝、皇后進見之際,殿下宜賜以溫顏,留之從容,來往無時,勿加限絕。或置酒語笑,與之欣欣相待,一如家人之禮。如此,則殿下坐享孝養,何樂如之!心平氣和,眉壽無疆,國家乂安,內外無患,名譽光美,垂於無窮。與其信任讒慝,猜防百端,終日戚戚,憂憤生疾,國家不寧,禍亂橫生,譏謗之言,流於後世,二者得失,相去遠矣。且殿下既能以祖宗之業付皇帝,又能以大政授之,而獨於恩禮之際,終不能豁然回心息怒,其故何哉? 方今宮闈之中,殿下骨肉至親,止于皇帝、皇后、長公主及皇子、公主數人而已,其餘皆行路之人,于殿下何有?若親者尚不可結以恩信,猜而遠之,則疏者獨肯受殿下顧遇,盡其死力,終始無二乎?夫貴莫貴于為天子之母,富莫富於受四海之養。今殿下有此富貴,而不能自樂,親其所可疏,疏其所可親,使受恩之子婦彷徨而不自安,踧踖而不敢進,雖內懷反哺之心,而無以施展,臣竊為殿下惜之。臣父子皆蒙先帝大恩,擢于常調之中,置之侍從之列,心非木石,豈能暫忘?今先帝晏駕之後,臣唯不避死亡,以進忠直之言,庶幾殿下母子和悅,國家安寧,是臣所以為報效也。不勝區區激切之誠,展布以聞,惟留神幸察。臣光昧死再拜上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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