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司馬光 > 司馬光文集2 | 上頁 下頁
言趙滋第二劄子


  臣先曾上言,趙滋為人剛愎,不可管軍,朝廷不以為信。臣亦自恐聞聽未審,不敢複有所陳。自後又聞滋對契丹使人,禮貎驕倨,不遵舊式。近者又聞本路帥臣奏滋任意行事,恐致引惹。竊以景德以前,契丹未和親之時,戎車歲駕,疆埸日駭,乘輿暴露於澶淵,敵騎憑陵于齊、鄆,兩河之間,暴骨如莽。先帝深惟安危之大體,得失之至計,親屈帝王之尊,與之約為兄弟,歲捐金帛以餌之,聘問往來,待以敵國之禮。陛下承統,一遵故約,夫豈以此為不辱哉?志存生民故也。是以兵革不用,百姓阜安,垂六十年。

  今契丹所以事中國之禮,未有闕也。為邊臣者,當訓卒乘,繕器械,以戒不虞;厚饔餼,慎威儀,以待使者。內不失備,外不失好,以副朝廷之意而已。今滋數乘客氣以傲使人,爭小勝以挑強胡,苟為誇大於目前,以求一時之聲名,而不顧國家永久之患,臣恐釁隙一開,則朝廷未得高枕而臥也。

  昔孫蒯毀缾而曹、衛構難,鄫人漚菅而魯國喪邑,涉他捘手而晉失諸侯,女子爭桑而吳師入郢。故禍常起於細微,而事或生於所忽。凡二國所以相交之道,不可以不慎也。雄州當虜之沖,平居則行李之所往來,有事則戎馬之所出入,典州之將,不可不精擇其人。滋稟性狂狠,恐不可久置於彼。乞落軍職,徙之內地,毋使邊將相效,為國生事,實天下幸甚。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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