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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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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文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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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蘇安靜狀
〔嘉祐六年十月初二日上〕
右,臣伏見朝廷近除帯禦器械蘇安靜充內侍省押班。臣竊聞國家舊制,兩省押班,須年五十以上,方得為之。安靜年未五十,特蒙擢用。臣恐自今已後,內臣求進者,援以為例,乃有年齒極少,遂居眾首。國之舊章,因此隳壞,竊為朝廷重之。伏望陛下追寢安靜敕命,以存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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