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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子京修岳陽樓


  ——涑水記聞·二七六

  滕宗諒知涇州,用公使錢無度,為台諫所言,朝廷遣使者鞫之。宗諒聞之,悉焚公使曆。使者至,不能案,朝廷落職徙知嶽州。(君貺雲)

  滕宗諒知岳州,修岳陽樓,不用省庫錢,不斂於民,但榜民間有宿債不肯償者,獻以助官,官為督之。民負債者爭獻之,所得近萬緡,置庫於廳側,自掌之,不設主典案籍。樓成,極雄麗,所費甚廣,自入者亦不鮮焉。州人不以為非,皆稱其能。(君貺雲)

  【獨孤氏按】

  此兩條合為一則,因為是有關聯的。

  滕宗諒,即滕子京。

  君貺,即王拱辰。王拱辰與司馬光的關係很好,又與歐陽修是兩姨夫(連襟)。歐陽修曾于慶曆六年為滕子京寫《偃虹堤記》,關係不錯。這是當時的事,王拱辰說的應該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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