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邵雍 > 梅花易數 | 上頁 下頁 |
跋 |
|
宋謝良佐曰:「堯夫精《易》之數,事物之成敗始終,人之禍福修短,算得來無毫髮差錯。如指此屋,便知起於何時,至某年月日而壞,無有不准。」 明季本曰:《梅花數》一名《觀梅數》,本題曰《康節梅花數》,故附邵圖之後,梅花者先春而蓓蕾,生意之早動也,占於幾動之初,思慮方起而鬼神可知之時,故數以梅花名焉。 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此先天橫圖八卦之定數也。 乾西北屬金,坎北屬水,艮東北屬土,震東屬木,巽東南屬木,離南屬火,坤西南屬土,兌西屬金。此為後天之方位也。 有先天之數未得卦先得數,以數起卦,故曰:「先天。」 有後天之數未得數先得卦,以卦起數,故曰:「後天。」 先天之數,謂物之所生氣之,所置事之所遇,皆有年、月、日、時,年以子年起一數,年有十二月,則以正月起一數,月有三十日,則以初一起一數,日有十二時,則以子時起一數,皆隨其數而數之,以分八卦,如一為乾,二為兌而八則為坤也,除八之外,則用畸零之數起焉,年月日之數為上卦,年月日加時之數為下卦,合年月日時之數,以六除之,餘為動爻,又如十幹則以甲起一數,十二支則以子起一數,所聞之聲,則以字句之多寡起數,所見之物,則以件目之多寡起數而為上卦,以所值之時數作下卦,併卦數時數總除取爻,如前法。又如一語則平分其數而為上下卦,數少者為上卦,數多者為下卦,蓋取天輕清地重濁之義也。其餘或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斷其吉凶。所謂未得卦先起數者,如此後天之數,以物類之屬八卦者為上卦,以取動爻物類,如乾天、坤地、乾馬、坤牛之類,詳見蓍法別傳內篇。八卦萬物屬類,所謂未得數先得卦者,如先天斷卦吉凶,止以卦論,不用易爻之辭,以其時未有易書也。後天則用易辭兼以卦斷,以其時已有易書也。 凡上下二卦無動爻者為體,有動爻者為用,體卦為主,用卦為事,互卦為事之中應,變卦為事之末應,互者中四爻互二體也。變者之卦也,體之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木,秋乾兌金,夏離火,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土,秋震巽木,夏乾兌金,冬離火,四季月坎水也。體党多而體勢盛,用黨多而體勢衰,如體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體黨多矣。如用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為用黨多矣。體用之間,比和則吉,用吉變凶者,或先吉而後凶。用凶變吉者,或先凶而後吉。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