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邵雍 > 梅花易數 | 上頁 下頁
占物類例


  凡看物數,看其成卦,觀其爻辭。如得乾,曰「潛龍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躍在淵」,乃曰水中之物;「亢龍有悔」,乃廢物也。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無咎」,乃曰包裹之物;「黃裳元吉」,乃曰黃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黃」,乃石物或逢石而破;「困于株林」,乃曰木物。又言爻辭,不言物類,而不能決者,須以八卦所屬之象察之。

  又訣,體用斷物之妙,生克制化之妙,於諸訣中此極為美驗。其所以生體者,為可食之物;克體者,為可近人之穢物。體生者,為不成之器;體克者,為破碎損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體象者為貴物,克體象者為賤物,所泄為廢物也。

  又訣,凡算此數,以體卦為主,看其剛柔。用卦看其有用無用。體生方圓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體,乃可食。用變互卦,看其色與數目。此互卦決其物之數目也。如互見乾、兌,決為一二之數。互見艮、坤,為七八之數也。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離之屬,皆是兩件。物乘旺,物數多,衰而物少。離為中虛之物,或空手無物。又決物之數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數,後天亦不出八數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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