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錢謙益 > 錢謙益文集1 | 上頁 下頁 |
王宗德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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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遠將軍·進階安遠將軍·錦衣衛指揮同知·北鎮撫司掌司事·王府君墓誌銘 崇禎九年,烏程枋國,興勞修朱並之獄,而餘首及難。大金吾希承風旨,鍛煉具獄。獄三上,上不許。詔下東廠,公謝廠事家居,扼腕歎詫,召廠故吏告曰:「起大獄,殺大臣,骫大法,蒙蔽當甯,衛代閣剸刃,而廠代衛受名,不已顛乎。吾雖謝事,舊刑官也,庸敢不以正告?」諸人聞之股栗,具以公言白廠榼。榼大悟,屬所司推鞫,盡得鉤連文致狀。上震怒,屍三奸人于闕下,烏程罷,不再召,命法司釋餘。方獄急,人莫知也,楚人汪雲卿客公所,請以告餘。公屬曰:「鋋之,毋使烏程知而榰我。」烏程死,又囑曰:「終鋋之。虞山將大用,吾不欲知而德我也。」汪生為餘言公之長者如此。越二十載,歲在丁酉,公卒于淮安之寓舍。將葬,次子侍禦燮撰事狀請餘銘。狀稱公掌詔獄,前後平反大小百四十餘件,奏疏累二百章,未嘗有寄請他比廋死一人。如汪生所雲公鋋不言者,狀不具列也。 餘乃為按核本末,大書首簡,而次及其行事曰:公諱宗德,初名崇德,以崇禎紀元易焉。其先楚黃陂人,世系籍京師。起家曆東廠理刑、掌刑,北鎮撫司掌司事,累陞指揮同知,封懷遠將軍,覃恩進階安遠將軍。公幼孤,事母篤孝。嘗使至江南,食楊梅、鮮鰣,投箸泣曰:「吾母未嘗此也。」坦衷好善,急人之難甚於己。溫文易直,不斬立崖岸。燕處向晦,肅衣危冠坐,凜如也。為刑官,每謂尚德緩刑,書以戒子姓。嘗脫人於厄,暮夜裹金來饋,閉門卻之,亦竟不以告人也。卒時年七十有九。 娶徐氏,繼娶李氏。子六人。長雍中,壬午鄉試副榜。次即侍禦燮中,崇禎丁醜進士,曆今官。次庭,官金吾。言癸未榜武進士賓廉,皆弟子員。女一人,孫男女若干人。 嗚呼!論獄於東廠,難言之矣。委寄嚴密,疑鬼疑帝。伯州犁之上下其手,孰知其狀?華合比之坎牲埋書,孰為之征?武安侯之蜚語,王長君之乘間,改形易貌,旁行側出,閣衛之狡者,參居其間,抽偃師之機,而收漁人之利,於是乎詔獄益不可問矣。公與餘無私交,不避權要,公正發憤。其大意則欲為國家持三尺法,搘柱閣衛,存國體,扶士氣,發明主上神聖,無使煬灶食角之徒陽施陰設,而歸其獄於明主,豈獨為禁近申職掌哉?昔在孝廟時,掌錦衣牟斌抗戚畹,出李夢陽於獄。夢陽秘錄備載其事,今之志錦衣者征焉。余舊待罪太史氏,史失求野,吾猶及載筆,其敢避而不書?或曰:「狀不書,志書之可乎?」曰:「狀之不書,公之志也。書其綱,不系其事,使人習其讀而問其傳,史家之法也。狀既引之矣,志安得而沒諸?」銘曰: 國有禁獄廠西東,黃門北寺寄命隆。 椓人竊枋天夢夢,左執鬼宮右殤中。 閣衛參立假神叢,宮鄰金虎神鬼工。 飲章錄牒葦笥同,垣牆貫索占不空。 公奮只手抉霧霿,矢心掉舌質昊穹。 鼠狐滅跡豺虎窮,天晶日明光昭融。 欽哉宸斷吾何功,此幹賜策帝所庸,高陵深谷星紀終。 丹書白筆隨秋風,竹枯骨朽誰適從。 野史執簡貞石壟,明訊青史幽玄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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