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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中國第一所機制國貨工廠(1)


  我華以西洋機器製造日用貨品,一般人皆以光緒八年(1882)李鴻章在上海創辦織布局為最早。其實,先五年(1877),左宗棠已在蘭州省城籌設一織呢局,此誠為中國第一所機制國貨工廠矣。注797

  甘肅織呢總局之設,創議於光緒三年(1877)冬,較日本于1878年夏開始以二百萬元投資毛織工業尚約早一年。但購運機器到達蘭州省城,已在光緒五年(1879)。是年冬,宗棠為討論與帝俄通商案,致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述其緣起:

  ……羊毛一種,有粗有細,內地人不甚區別,但取以織褐,織氈毯,價不甚高,業之者少。羊毛每斤值銀一錢幾分,每年可剪兩次。民間畜牧之利,以毛為上。蓋取其毛之利長,非若皮肉,利只一次也。近製造局委員賴總兵長以意揀好羊毛,用所制水輪機,織成呢片,與洋中大呢無殊,但質底微松。又織成緞面呢裡之絨緞,亦甚雅觀。自以水輪機不及洋制火輪為速,意欲購致一具仿造,而苦難驟致。宗棠適以陝甘旱災,宜思患預防,飭胡道光墉覓開河、鑿井諸機器,並雇匠同來,以資教習,遂並致胡道購織呢、織布機器,現可到蘭州,須數年後始睹其利。擬先內地,而後關外,與棉利同規久遠……

  由此函觀之,宗棠當時固尚擬規辦機織棉布,誠以宗棠在西北禁種罌粟,導民改植木棉也。然其後僅成織呢一端。注798

  織呢機器系由上海德商泰來洋行(Telege & Co.)承辦。光緒五年(1879)由德海運至上海,更由招商局輪船江運至漢口,大小一千二百件。然自漢口經老河口、龍駒寨與西安省城而至蘭州省城,僅能用木船裝載,或以夫仔肩挑,或用四輪大車,以十八匹、十二匹馬拖運。蓋以各機器類多,偉大沉重,轉運至為艱難。其體積過巨者,尋常舟車不能容,則為改造放大;其尺度過長者,山中峽道不能通過,則為加工鑿寬;其鍋爐則先拆為數部分,然後搬運。按由漢口至蘭州全程,在彼時本約須三個月。而機器總數有四千箱之多,故輪流運轉,其最後一批之到達,已距最初一批之到達,曆八個月之久。此確為晚清偉大企業之一,頗引起外人興趣,而吾國記載反頗寥寥,惟《申報》曾著說稱許。注799

  在上海刊行,為F.H. Baltoui所編之Celestial Empire,曾於1879年(光緒四年)一月四日,有記事一則:

  比者,中國政府決定採用西方發明,現正在實施之中。議論已久之蘭州織呢局,不久可成為事實。此項企業系委託德人經辦。其中一人,系久居上海;兩人方於數日前至自德國。有名Franz Storm者,為Aixla-Chapelle地方之毛織商。又有名Theodor Ancke者,為一建築師。所需機器,即由Storm帶至。現信此兩人已在前赴蘭州途中,度其三個月辛勞之行程。其所以選擇此極西之一城市以經營此企業者,顯因在此境內有豐富之羊毛而至今未盡其用,就地設局織呢,自遠勝於將此原料輸運至其口岸也。

  按此處所謂Storm,中文的譯名為石德洛米。宗棠當時指定主持設局事務者,即為賴長,賴長不欲多雇德人,宗棠嘗批其稟云:「茲據稟查悉織呢機器每日成紗數目,有石德米一人,足資教習,請劄止續來織呢洋匠等情,具見該鎮遇事撙節,實為嘉許。惟據上海關道申報,本年二月初四日,繕給德國洋匠克禮克白、翁肯思、泰衛宜格等三名來甘護照三紙,是該工匠業已起行在途,無庸劄止……」注800

  光緒六年(1880)冬,織呢局開工。Celestial Empire有一記者在蘭州,調查其事,後在1881年(光緒六年)1月3日之Celestial Empire刊佈其報告:

  本報於1879年(光緒五年)一月,曾就甘肅蘭州用外國機器與外人管理建設織呢局一事,作一簡要之記事。當地官員以為此舉所以利用本國資源,代替向外國購用之毛織物。此似為一種愛國思想。顧其實施,顯未能如預期之成功。要非外人之過,彼等在已往之兩年中,固已就雇蘭州,主持廠屋與機器之建立,監督並指授土著以毛織技術也。

  此項機器由Storm購自歐洲,運至中國。其人至今居織呢局監督之職。然主持此企業之中國官員,頗為懶散,致建屋工程為之遲誤。彼等欲為織呢局覓取一良好之地址。然先得一處,而Storm以為不宜。嗣複得一處,而Storm以為給水不足。彼等則以為不虞無法取水,Storm不得不從。於是局址位在離城二華里之地方。局中雇用德人十三名,其中兩名則為譯員。1880年(光緒六年),廠屋落成,工作開始。顧猶有障礙:第一,此地所產羊毛太粗,又間以雜毛,須每日專雇四十人,從事分析工作,而每日僅能共選出羊毛兩磅。故羊毛之成本,在織成呢絨之前,已甚昂貴。就品質言:其堪織成第一等之呢絨者,僅居百分之十;第二等者,百分之二十;其百分之五十尚可織為氈毯,然在內地需要甚少;至其餘百分之二十,多為雜毛與廢物,幾無可利用。第二,給水不足。即有水,亦含鹹味,致使染色不能鮮明。且因缺水,每日僅能織呢絨十匹,每匹長十八碼。苟能得水,自尚可增加。然中國官員,視之淡然。請其將井鑿深,答稱:「若然,將使井底水竭。」局中開用之織機,現為一千二百錠子。有時用駝毛織呢,此固良好之原料也。惟無論就品質言,就價格言,此局出品,均不能與外國出品競爭。以之運至沿海一帶,較之運自歐洲者,其值猶巨。

  故至次年外籍人員滿約解雇時,此局大有即成過去之可能也。

  按此處所謂局址在離城二華里之地方,系蘭州省城東關通遠門外之前路後營基址。當時,宗棠據賴長稟報後,曾批云:「所擬甚好。蓋造房屋,總以暫時能容機匠並夠匠夫住止為准。如果試辦有成,將來自可推廣。據洋匠所議丈尺,前後懸殊。是所稱不能再減分毫,亦難信為定論。惟據鄂台稟開:機器件目繁重,已擬改造舟、車運解來甘,足知機器屋廠規模亦不可過於褊狹。仰即擇要興工,餘屋可陸續添蓋,只取堅實,不在美觀,是為至要……」注801

  光緒七年(1881)春,有William Mesny者,游于蘭州省城,對織呢局亦有一報告,先載於China Mail,嗣載于《字林西報》(North-China Herald)。大致與Celestial Empire記者所報告相仿,而措詞頗引起局中德人之不滿,由PH.Leider與H.Mandel兩人,以監督名義,於七月二十五日致函《字林西報》辨正。該報當於九月二日為之刊佈報端:

  聞之友人:有Mesny者,曾於數月前,將其對於本局之觀察,揭載於貴報。內容如何,雖不知其詳,惟悉對於局中在事華洋人員,頗多譏評。故請假貴報寶貴之篇幅,披露數行,俾讀者對於此項企業獲知其真相。

  我人以為論中國羊毛品質,固不但不足與Cape及澳洲羊毛比,亦不足與德國所產比,此固眾所共知。故本局之出品,甚難希望其能如外國所輸入。

  四千箱機器中之最後一座機器,方於1880年(光緒六年)五月到此,而本局即於九月十六日開工,是全部裝置完成於五個月之中,不能謂為遲緩。蓋機器中有數件已破裂,更因沿途遭受雨與霜,全部機器均多少有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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