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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零縑斷簡中的秘密(6)


  博儀自己雖娶了榮源的女兒,又把兩個妹子嫁給了榮源的兒子,溥儀做了滿洲國皇帝,榮源也因國丈的身分,授了勳二位,做了宮內府顧問大臣。可是溥儀和榮源,感情似乎並不好,據《記事簿》載:

  康德五年(一九三八)二月十五日十一點半,榮源來云:今天系他生日,來給皇上行禮。上傳:「告訴榮源,今天很忙,不見他。」竟給了榮源一杯閉門羹。實在榮源為人,確有不堪地方。例如老婆要和他離婚,竟告到了溥儀御前,下面便是老婆給溥儀的一封信:

  皇上睿鑒:

  微臣生性魯鈍,罔習詩書。既無理家之才,複遭榮源之忌。二十餘午時在痛苦之中,隱忍應付,痛心實多。每思輸誠以感動,益覺意見之紛歧。命蹇運乖,挽救乏術。愧列宗枝,憂縈五內。以往情形,猶可勿庸追論,乃至最近兩年,榮源對臣情形,誠有人類所不堪忍受者,謹為吾皇上詳細陳之:夫人類生存一日,衣食住三者必不可免。請先言住,其所租之天津住房,臣出入本為傳舍,只因欠租累月,不特不能居住,且將視臣為債務人,箱櫃行李儼成扣押之品。倚靠無門,彷徨失措,不得已,暫就母舅家借宿。

  清夜自思,成何境況?若非榮源忍心害理,何至令臣忍辱含痛,至此於極。衣食日常之需,臣向主儉樸,不敢稍涉華美。乃戚族慶吊,每以藍縷而規避;米麵食糧,恒望姊妹相饋遺。兩年經過,言之寒心。榮源則悍然不顧,視若仇讎,不通聞問。函電呼籲,口頭請求,一概置之不理。蓋欲絕我生路,置之死地而後已也。

  臣本當一死以報祖先,無如潤麒尚未成人,前途環境,冉冉堪虞。上年在新京相見,尚覺其孝思真誠,殊不忍以一身之事,貽後人之憂。再四思維,惟有訴於法律,與榮源對簿公庭。無論何國何地,皆有保障人權之專律。是以不揣愚昧,已向北平法庭起訴,請求析產別居,實屬萬不獲已之舉。區區苦衷,必蒙我皇上矜憐恕宥。微臣實不勝迫切惶恐之至。謹以奏明,伏惟皇上聖鑒。

  微臣恒香謹奏。又五月念八日。

  *

  這封信沒有年份,系夾在《溥傑三格格潤麒信》第四冊中,那些信是大同二年(一九三三)的,也許這也是大同二年間的事。據說離婚沒有成為事實,不過榮源在北平的財產,都給他老婆處分了。康德四年(一九三七),榮源又有一件和他兒子潤麒的交涉,先看溥傑給溥儀的報告:

  今有一件驚天動地新聞,報告吾君:今早榮源來一信(與潤麒者),信皮上寫「潤中尉殿」,信後寫「榮源」,信內亦然,內中大如朋友之彼此寫信,絕不類父子口吻,有「吾亦不禁惶恐」等語。最妙者,有「為談此事便利起見,漸(系『暫』之誤)將吾輩家庭關係擱開,作為朋友」……更有稱潤麒為足下處,尚有「此馬本由吾用價購買,以送於足下者。將來足下回國,再另購一好馬奉送,絕不致誤。……果該馬為足下朋友所送,抑或○○○御賜,則吾萬不敢如是之斗膽矣。亦更想不到足下為此事而多心生氣矣。……將來可另購賠償,籍贖不告而辦之罪。吾之祖父暨吾父殊開過眼界,如是百十元之馬價必不致於染指也」,末書「榮源複」等語。其原因為潤有一馬在榮源處餵養,榮遂賣之。其子潤氏向韓升大發雷霆,有「不勝髮指」之妙諭,故其父榮氏亦大發雷霆,致演出此父不父、子不子之怪劇也。此信因潤不在家,由莉莉打開,示於傑者。傑與莉莉皆且笑且讀,因太奇怪,故特秘將其中之「妙語」錄抄於上,真可謂天地之大,無奇不有也。(二月五日)

  *

  其後潤麒自己也有一個信給溥儀:

  現有一件可怪之事,請上千萬勿告其他一人。英父對英去信不滿,激怒之餘,忽給英來一極恭敬之信,稱英為「中尉」,呼英祖父為「吾父」,可見已不認英為子矣。原因系英來時,將英之馬,經韓升托一商人代為飼養。後此人私自將該馬賣卻之外,尚要求飼養料。英怒其非禮,乃給韓升去信,令其代為責此人。不意英父觀此信,認為閒話,於是有是舉,何英之不幸也!(二月廿日,以上兩信並據《溥傑三格格潤麒信》第十冊)

  或許溥儀就為這些原因,瞧不起老丈。聞蘇聯盟軍既入長春,榮源也被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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