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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宮中的典禮(3)


  康德九年(一九四二)八月十三日,慶貴人死了,這是溥儀所寵愛的,於是決定行使他皇帝的特權,追封為明賢貴妃。先停靈於西花園的暢春軒,隨移殯於敕建的般若寺。指派載濤、熙洽、寶熙、胡嗣瑗、鹿兒島虎雄為承辦喪禮大臣,載樞、毓ê、裕哲、恒潤、潤良、趙玉撫為靈前穿孝人員,暢春軒和般若寺各三人輪值。載濤特從北平趕來,組織實行本部,以部長、副部長總其事,其下分設筵前事系(管設奠和筵前庶務)、文書系(管文書,處理一切記錄和對外接洽通報)、行事系(管典禮和其他行事)、用度系(管會計、購備、營繕和車輛)、警衛系(管警備、消防和衛生),每系有系長、副系長和系員。他們參酌《大清會典》所載皇貴妃和貴妃喪禮,訂成兩個祭祀程序、四個典禮程序(本節根據《明賢貴妃喪禮關係文件》)。

  吉安所內祭祀(暢春軒)

  斂奠 八月十五日午刻。

  初奠 同日。宮內薦任官同待遇以上行禮。另奉置神牌於般若寺,政府特任官待遇以上行禮。日本側敕任官以上參拜。

  冊封 八月二十七日午刻。

  大祭(有文) 同日續行。宮內薦任官以上行禮。政府簡任官、少將以上于般若寺行禮。

  繹祭八月二十八日。

  啟奠禮九月一日。

  奉移禮祭輿九月二日午刻。奉送範圍,宮內委任官以上。術者推算「化命坤造二十三歲庚申(一九二〇)」,於是批定:「大斂用戊申月庚子日壬午時,利。」從八月十六日到九月二日,每日早、晚、午還有照例的三祭。從大斂到首七的費用,預計如下:

  早晚供席:七〇·〇〇元
  午供桌:八八·〇〇(暢春軒一桌二十件,般若寺一桌二十件。)
  祭肉:二二一.二〇(每塊一尺二寸見方。)
  麵粉:五·七四
  冰:四·〇〇
  抬運金棺:三四·〇〇
  席棚:一一八〇·〇〇
  燒活:八六八·〇〇
  孝衣手工:一三七·〇〇
  喇嘛早飯:二二·五〇
  喇嘛晚飯:三七·五〇
  旅社:四五·〇〇
  職員食費:八〇·〇〇

  ——統共三〇九二·九四元。

  暫安所祭祀(般若寺)

  五七日燒傘
  九月十六日。
  周月致祭
  九月十二日。
  宮內官行禮。
  七七日燒樓庫箱子 九月三十日。
  再周月致祭(六十日) 十月十一日。
  宮內官行禮。
  三周月致祭
  十一月十日。
  宮內官行禮。
  百日讀文致祭
  十一月二十日。
  宮內官行禮。

  暫安所康德十一年(一九四四)度之經費,預算如下:

  名稱 每次金額 年額 備考

  祭費 三六元 一四四元 年四次。
  經費 一五〇 六〇〇 年四次。
  看守薪俸 一五〇 一八〇〇 年十二次。
  看守賞金 五五〇 年二次。
  傭人飯費 二九二 每日八角,三百六十五日分。
  電費 一五 一八〇 電燈,電熱。
  煤薪 三〇〇 煤十噸,薪六百斤。
  雜費 一〇〇

  全年共計三千九百六十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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