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歐陽修 > 歐陽修奏議 | 上頁 下頁 |
再乞召陳烈劄子 |
|
〈嘉祐二年〉 臣嘗奏舉福州處士陳烈有道德,可為博士,處之太學。竊聞朝廷命以官秩,俾之講說,而烈辭讓不起。臣亦嘗知烈之為人,其學行高古,然非矯激之士,其所蘊蓄,亦欲有所施為。況聖恩優異,褒賁所及,足以勸天下之為善者,在烈不宜辭避。然其進退之際,亦有所難。蓋朝廷前命以本州教授,彼方辭讓,而遽有國學之召,義不得不辭。然自古國家樂賢好士,未始不如此,在下者逡巡而避讓,在上者勤勤而不已,以勵難進之節。而天下靡然,識上有好賢不倦之心,上下相成,以勸風俗。臣謂朝廷宜再加優命,致烈必來,則於其進退之際,已足以勉勵偷薄。臣今欲乞未命以官,但且召至京師,彼必無名辭避。俟其既至,徐可推恩。況今胡瑗疾病,方乞致仕,學校之職,不可闕人,能繼瑗者,非烈不可。欲乞早賜指揮。取進止。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