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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雕印文字劄子


  〈至和二年〉

  臣伏見朝廷累有指揮禁止雕印文字,非不嚴切,而近日雕板尤多,蓋為不曾條約書鋪販賣之人。臣竊見京城近有雕印文集二十卷,名為《宋文》者,多是當今論議時政之言。其首篇是富弼往年讓官表,其間陳北虜事宜甚多,詳其語言,不可流布。而雕印之人不知事體,竊恐流布漸廣,傳入虜中,大於朝廷不便。乃更有其餘文字,非後學所須,或不足為人師法者,並在編集,有誤學徒。臣今欲乞明降指揮下開封府,訪求板本焚毀,及止絕書鋪,今後如有不經官司詳定,妄行雕印文集,並不得貨賣。許書鋪及諸色人陳告,支與賞錢貳百貫文,以犯事人家財充。其雕板及貨賣之人並行嚴斷,所貴可以止絕者。今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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