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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淩景陽三人不宜與館職奏狀


  〈慶曆三年〉

  右臣今日竊聞淩景陽召試館職,外議皆以為非。臣聞聖主之以風化勵天下,不能家至戶到,但進一善人則天下勸,退一不肖則天下懼,用功至簡,其益極多。苟賞罰之過差,系朝廷之得失。伏況國家自祖宗以來,崇建館閣,本以優待賢材,至於侍從之臣、宰輔之器,皆從此出,其選非輕。如淩景陽者,粗親文學,本實凡庸。近又聞與在京酒店戶孫氏結婚,推此一節,其他可知,物論喧然,共以為醜。此豈足以當國家優待賢材之選?又聞夏有章、魏廷堅等亦皆得旨,將試館職。此二人者,皆有贓汙,著在刑書,此尤不可玷辱朝化。其淩景陽今已就試,乞不與館職。有章、廷堅乞更不召試。竊以累年以來,風教廢壞,士無廉恥之節,官多冒濫之稱。當其積習因循,則不以為怪,如欲澄清治化,則宜革此風。臣謂黜此三人,則天下士人當修名節。臣職在諫諍,忝司耳目。采是非之公論,合具密陳;見選任之非人,皆當論列。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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