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歐陽修 > 歐陽修奏議 | 上頁 下頁 |
論大臣不可親小事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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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三年〉 臣伏見兵興累年,天下多故,樞密之職,事任非輕,雖典兵戎,體均宰輔,至於大小機務,其繁文倍於中書。所以國家舊制,都、副承旨皆用士人,位比屬僚,事參謀議。祖宗之制,尤慎擇材,或取其曆職詳練者以為副使。自承平以來,綱紀隳廢,惟用人吏備員而已。當四方無事之時,兩府檢例行事,上下屍曠,恬然不怪。自兵戎既動,中外事繁,猶務因循,致多敗誤。今承旨不親職事,惟署文書,凡百行遣,皆委諸房小吏。使、副大臣不免親臨細事,既不得精心思慮,專意廟謀,至於碎務繁多,又不能躬自檢察,遂使邊防急奏,多苦滯留,軍國密謀,動成漏泄。凡關事體,不便處多,皆由樞臣難自躬親,而承旨不能舉職也。臣今欲乞依祖宗舊制,承旨特用士人,如武臣中難得其人,即請于文官中精選材能,換與合入官資,責其舉職,仍令樞密使、副,條列常行事目,有可以分職責成者,悉以委之。使大臣專意廟謀,屬吏分行職事,時參國論,庶有裨補。既複朝廷之舊制,又于事體而合宜。伏望聖慈,特賜裁擇。取進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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