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歐陽修 > 歐陽修奏議 | 上頁 下頁 |
再論李淑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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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三年〉 臣近日竊聞李淑已有聖旨令與壽州,卻知中書不肯便行,須得淑自上章求出,方敢差除。臣謂李淑奸邪之跡,陛下既已盡知,若得斷自宸衷,則使天下之人皆知陛下聰明神聖,辨別忠邪,黜去小人,自出聖斷。如此,則今後奸邪險惡之人可使知懼,而不敢為害。今若如中書之意,須待其自求退,則是賞罰之柄不由明主自行,去住之謀一任臣下取便。如此,則今後小人皆知雖為奸邪險惡,天子欲力去,而中書必未肯行,若不自退,則無人敢差。臣恐自此小人轉為得計,不肯悛心。進賢退不肖者,宰相之職也。今大臣既自避怨,不肯為陛下除去奸邪,賴陛下聖明,洞分邪正,又不能便依聖旨,直與差除,更須曲收入情,優假群小。三四日來,外邊聞陛下欲除李淑壽州,人人鼓舞,皆賀聖德。蓋淑二三十年出入朝廷,奸險傾邪,害人不少,一旦見人主斥去左右,莫不欣忭。卻聞中書如此迂回,自相顧避,可惜聖明之斷不盡施行。臣欲望更不須候其請郡,因兩府奏事之時,特出聖旨處分,直除一外郡,使天下皆知此奸邪穢惡之人,是人主力自除去,以彰聖明之德。取進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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