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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楊察請終喪制乞不奪情劄子


  〈慶曆二年〉

  臣近見丁尤人茹孝標,居父之喪,來入京邑,奔走權貴,營求起複,已為禦史所彈。又聞新及第進士南宮觀,聞母之喪,匿不行服,得官娶婦,然後徐歸,見在法寺議罪。孝標官為太常博士,覲在場屋粗有名稱,此二人猶如此,則愚俗無知、違禮犯義者何可勝數矣!蓋由朝廷素不以名教獎勵天下,而禮法一隳,風俗大壞。竊以風化之本,由上而下。

  伏見起複龍圖閣待制楊察,累有章奏,乞終母喪,而朝旨未允。夫臣子之行,惟孝與忠。察以文中高科,官列近侍,而能率勵頹俗,以身為先。陛下宜曲賜褒嘉,遂成其志,使遷善化俗,自察而始。豈可不通人情,膠執舊弊,推祿利之小惠,廢人臣之大節。臣謂近侍奪情,本非軍國之急,不過循舊例、示推恩而已。今察以節行自高,志在忠孝,知貪冒祿利為可恥。若朝廷抑奪其情,使其于身不得成美行,而於母有罔極之恨,豈足謂之推恩乎?方今愚俗無知,違犯禮義,至使繁獄訟、嚴刑罰而不能禁止。脫有一人欲守名教而全忠孝以勵天下者,又為朝廷不許,則風俗之弊,其咎安在?伏乞早降恩旨,許其終喪,不獨成察之志,亦以為朝廷之美。取進止。

  (以下,諫院進劄子十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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