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歐陽修 > 外制集 | 上頁 下頁
吳沖可奉寧軍節度推官制


  達州司戶參軍吳沖可奉寧軍節度推官制

  敕具官吳沖:向者盜起州縣,久而未捕。議者皆曰:素備不謹,賞罰不明,所以盜滋而吏怠。今考爾所獲,嘉爾之能,第賞推恩,予無所愛。凡謹備者,爾則勉之,當使怠吏,由爾而勸。可。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