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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道可大理評事制


  沂州沂水縣主簿韓道可大理評事制

  敕具官韓道:自京以東,比苦多盜,而臨沂狂卒,一歲再變。汝以主簿領尉職,而能力捕首惡,上功第二。凡真捕賊吏,後時而無所獲,與夫不獲而坐黜罰者,豈不愧於汝哉!夫事無不能,惟不勉爾。以褒以勸,宜有寵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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