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歐陽修 > 外制集 | 上頁 下頁
高良夫可國子博士制


  殿中丞通判延州高良夫可國子博士制

  敕具官高良夫:邊鄙之事,不徒衽金革而當矢石,至於撫民人,平政賦,凡關決於兵間者,不亦勞乎!惟爾之材,久於其事。今三載考績,而例當進秩,乃為常典。況爾有勞,宜推茂恩,以旌能吏。可。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