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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讓恩命不允仍斷來章批答


  賜新除宣徽南院使檢校太保判延州吳育讓恩命不允仍斷來章批答〈七月十七日〉

  省表具之。卿學足以治人,知足以謀事,夙有聞望,稱於搢紳。惟時舊人,常曆二府,一使之職,夫複何讓?若乃居則道古先之訓,講朕以六經;出則重朝廷之威,撫餘之遠俗。才無不可,用之文武而皆宜;忠無不為,任以內外而何異。余考於眾,僉維汝諧。所讓宜不允,仍斷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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