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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錢徽傳》:長慶元年,徽為禮部侍郎,時宰相段文昌出鎮蜀川,故刑部侍郎楊憑子渾之求進,盡以家藏書畫獻文昌,求致進士第。文昌將發,面托徽,繼以私書保薦,翰林學士李紳亦托舉子周漢賓於徽。及榜出,渾之、漢賓皆罷。李宗閔與元稹有隙,宗閔子婿蘇巢及楊汝士季弟殷士俱及第,文昌、紳大怒。文昌赴鎮辭日,內殿面奏,言徽所放進士皆子弟,藝薄不當在選中。

  穆宗訪于學士元稹、李紳,二人對與文昌同。遂命中書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誥白居易重試,內出題目《孤竹管賦》《鳥散餘花落》詩,而十人不中選。尋貶徽為江州刺史,中書舍人李宗閔、劍州刺史右補闕楊汝士開江令。初議貶,徽宗閔汝士,令徽以文昌、紳私書進呈,上必開悟。徽曰:「不然,苟無愧心,得喪一致。修身慎行,安可以私書相證耶?」令子弟焚之。

  嗚呼!如徽居心行事,休休有容,大臣器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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