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納蘭性德 > 淥水亭雜識 | 上頁 下頁
四五


  鑄錢有二弊,錢輕則盜鑄者多,法不能禁,徒滋煩擾。重則奸民銷錢為器。然紅銅可點為黃銅,黃銅不可複為紅銅。若立法令民間許用紅銅,惟以黃銅鑄重錢,一時少有煩擾,而錢法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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