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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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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吳之說,互有不同。《十道四蕃志》以吳郡、丹陽、吳興為三吳(《通典》及《元和郡國圖志》並同)。又以義興、吳郡、吳興為三吳(《郡國志》同)。酈道元注《水經》雲:永建中,陽羨周嘉上書,以縣遠赴會至難,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為吳,東為會稽,後分為三,號三吳,即吳興、吳郡、會稽也。 按《晉書》,鹹和三年,蘇峻反,吳興太守虞潭與庾冰、王舒等起義兵于三吳。時冰為吳郡、舒為會稽,則是吳郡、吳興、會稽為三吳矣。 安帝隆安三年,孫恩陷會稽,劉牢之遣將桓寶率師救三吳。及陶回為吳興太守,時大饑,穀貴,三吳尤甚。回開倉賑之,不待詔,及割府庫軍資以救乏絕,一境獲全。詔會稽、吳郡依回賑恤。據此則與《水經》合矣。又《虞潭傳》:蘇峻反,潭為吳興太守,詔加潭督三吳、晉陵、宣城、義興五郡事。孝武帝甯康二年,太后詔曰:「三吳奧壤,水旱並臻,宜時拯恤。三吳、義興、晉陵及會稽遭水之縣,全除一年租。」 以此兩事考之,則義興固在三吳之外,而太后之詔亦不在三吳之數。豈一時稱謂,初無定說? 抑史傳各有詳簡差互耶?或雲虞潭所督,三吳、晉陵、宣城、義興計六郡,而稱五郡,潭自為吳興,增督五郡,蓋丹陽其一也。桓寶救三吳者,以孫恩既陷會稽,遂逼吳中,故雲。今當以《十道四蕃志》及《郡國志》別說為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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