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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20卷49章,劉知幾撰。成書于唐中宗景龍四年(710)。內篇三十六章,多論史書源流、體例和編撰方法;外篇十三章,多論史官建置沿革和史書得失。此書批判了史學著作中流行的宿命論觀點,強調人事在歷史上的作用。對於《漢書》之類史籍專列五行、符瑞等《志》,把災異、圖讖、神怪故事作為天命的徵兆,穿鑿附會,大量記載,則斥之為「言無准的,事涉虛妄」,主張廢除。認為歷史是變化發展的,應從當時的客觀形勢出發去評判人物和事件,決定寫史的詳略。 還反對是古非今,認為不應「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認為史家必須兼有才、學、識「三長」,而特別重視「史識」。對於寫史,則提倡直筆,主張「良史以實錄直書為貴」,要求做到「不掩惡,不虛美」,「不避強禦」,「無所阿容」,並對迎合權勢或從個人恩怨出發進行諱飾的史書,進行了嚴厲的批判。《史通》中許多具有進步意義的卓越見識,在中國史學發展史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2025-4-30,獨孤氏整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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