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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易九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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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之爻皆九,而坤六,何也?世之儒曰:「吾聞諸孔穎達云:陽尊得兼乎陰,陰不得兼乎陽也。」它日,劉子與董生言及《易》,生曰: 吾聞諸畢中和云:「舉老而稱也。」請征諸揲蓍。夫端策者,一變而遇少,與歸奇而為五;再變而遇少,與歸奇而為四;三變如之,是老陽之數,分措於指間者,十有三策焉。其餘三十有六,四四而運,得九是已。故《易·系注》云:「乾一爻三十六策也。」一變而遇多,與歸奇而為九;再變而遇多,與歸奇而為八。三變如之,是老陰之數,分措於指間者,二十有五策焉。其餘二十有四,四四而運,得六是已。故《易·系注》云:「坤一爻二十四策也。」借如一變而遇少,再變、三變而遇多,是少陽之數,分措於指間者二十有一策。其餘二十有八,四四而運得七。一變而遇多,再變、三變而遇少,是少陰之數,分措於指間者十有七策。其餘三十有二,四四而運,得八。故九與六為老,老為變爻;七與八為少,少為定位。故曰「舉老而稱」,亦曰「尚變而稱」。 且夫筮為乾者,常遇七,斯乾矣;常遇九,斯得坤矣。筮為坤者,常遇八,斯坤矣;常遇六,斯得乾矣。在左氏國語有之。晉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八非變爻,故不曰有所之。按次二世而為屯,屯之六二為世爻;震一世而為豫,豫之初六為世爻。屯之二,豫之初,皆少陰不變,斯非八乎?卦由老數而舉曰六,筮由蓍數故斥曰八。 在《左氏春秋傳》有之曰:「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夫艮䷳〔艮下艮上〕之隨䷐〔震下兌上〕唯二不動,斯遇八也,餘五位皆九六,故反焉。筮法以少為卦主,變者五而定者一,故以八為占。艮之六二曰:「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史以為東宮實幽也,遇此為不利,故從變爻而占,苟以說于薑也。何則?卦以少為主,若定者五而變者一,即宜曰之某卦,觀之否師之臨類是也。變與定均,即決以內外。今變者五,定者一,宜從少占,懼不吉而更之,故曰「是謂艮之隨。」「是謂」之雲者,苟以說也。故穆姜終死於東宮,與艮會耳。而杜元凱於此注,以為雜用三易,故有遇八之雲,非臻極之理也。 劉子曰:余與董生言九六之義,信與理會,為不誣矣。余又于《左氏》二書參焉,若合形影然。而世人往往攘臂於其間,曰:「生之名孰與穎達著邪?而材孰與元凱賢邪?」曆載曠日,未嘗有聞人明是說者。雖餘憤然用口舌爭,特貌從者什一二焉。嗟乎!由數立文,所如皆合,昭昭乎若觀三辰,其不晦也如此。然猶貴聽而賤視,齗齗然莫可更也,矧無形之理,不可見之道邪?餘獨悲而志之,以俟夫後覺。初,董生言本畢中和,中和本其師,師之學本一行雲。 第一指〔餘一益三,餘二益二,餘三益一,餘四益四〕。第二指〔餘一益二,餘二益一,餘三益四,餘四益三〕。第三指〔與第二指同〕。 右卦從下起,指亦自下始。第一指法地,故益成偶。第二法天,故益成奇。第三人極。 第一指〔遇一益三,並掛一為五,遇三遇二並謂之少,與一同〕。第二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第三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 右三指俱遇少,通計十三策。其餘三十六策,四四運之得九,為老陽。故《易系》云: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注云:陽爻九,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有六。 第一指〔遇四益四,與掛一為九〕。第二指〔遇四益三,與掛一為八,遇三亦同〕。第三指〔遇四益三,與掛一為八,遇三亦同〕。 右三指俱遇多,通計二十五策。其餘二十四策,四四運之得六,為老陰。故《易系》云: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謂陰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一百四十有四。 第一指〔遇一益三,並掛一為五〕。第二指〔遇四益三,並掛一為八〕。第三指〔遇四益三,並掛一為八〕。 右初指少,第二、第三指多,以少為主,通計二十一策,其餘二十八策,四四運之得七,為少陽。 第一指〔遇四益四,並掛一為九〕。第二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第三指〔遇一益二,並掛一為四〕。 右初指多,第二、第三少,以多為主。通計一十七策。其餘三十二策,四四而運得八,為少陰。 第一指〔遇少,謂一二也,並止於五〕。第二指〔遇多,謂三四也,並止於八〕。第三指〔又遇少,謂一二也,並止於四〕。 右初指少,第二指多,第三指又少,以多為主。通計一十七策。其餘三十二策,四四而運得八,為少陰。 第一指〔遇多,謂四也。止於九〕。第二指〔又遇多,謂三四也,止於八〕。第三指〔遇少,謂一二也,止於四〕。 右初指第二指並多,第三指獨少,以少為主,通計二十一策。其餘二十八策,四四運之得七,為少陽。 第一指〔遇少,止於五〕,第二指〔又遇少,止於四〕,第三指〔遇多,止於八〕。 右初指二指並少,三指獨多,以多為主,通計一十七策。其餘三十二策,四四運之得八,為少陰。右揲蓍數。 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 夫艮䷳〔艮下艮上〕之隨䷐〔震下兌上〕唯六二爻不動,餘五盡變。變者遇九六也,二不動者遇八也。 晉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夫屯䷂〔震下坎上。〕六位盡,不遇六九,故不動。既無所之,即以世爻為占。按屯是坎宮二世卦,故以一為占,則遇八。夫豫䷏〔坤下震上。〕是震宮一世卦,以初六為占,亦遇八。韋昭於此注云:「內曰貞,外曰悔。震下坎上為屯,坤下震上為豫。」言得此兩卦,震在屯為貞,在豫為悔。八謂震兩陰爻,在貞在悔皆不動,所以筮史占之,謂閉而不通者,爻無為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謂陽爻九,一爻三十六策,六爻當二百一十六。言三十六者,舉老陽也。〕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謂陰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當百四十有四。言二十四者,舉老陰也。〕 凡三百有六十,當朞之日。凡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六十四卦都三百六十四爻,陰陽相半,各一百九十二爻。 陽爻一爻三十六策,合為六千九百一十二。陰爻一爻二十四策,合為四千六百八。 ——右六九之數。 一行《大衍論》云:「三變皆剛,太陽之象也。三變皆柔,太陰之象也。一剛二柔,少陽之象也。一柔二剛,少陰之象也。少陽之剛,有始、有牡、有究。少陰之柔,有始、有牡、有究。因綜四象之變而成八象焉。八象之位,而八卦之本列矣。」注云:「太陽始動,施于太陰,而生震象之七。〔謂少陽之七為震初九。〕再動於牡,而生坎象之七。〔謂再索而得男也。〕三動於究,而生艮象之七。〔謂三索而得男也。〕太陰始動,施於太陽,而生巽象之八。〔謂少陰之八為巽初六。〕再動於牡,而生離象之八。〔謂再索而得女也。〕三動於究,而生兌象之八。〔謂三索而得女也。〕是以九六七八,分為八象。」 ——右《大衍論》。 《國語》又云:「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韋昭云:「泰三至五,震象為侯,陰爻不動,其數皆八,與貞屯悔豫義同。」劉子曰:「昭此說用互體有震。」按:董因之言「天地配亨」,是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之爻。夫《泰》,乾坤體全,內外位正,內為身,外為事。蔔得國事也,以外卦為占。六五居尊位,故統論卦下辭曰「小往大來。」爻遇歸妹,故曰「天地配亨」,何必取互體也? ——右與董生言《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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