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劉禹錫 > 劉禹錫文集2 | 上頁 下頁
授倉部郎中制


  敕。周制:倉人以辨於邦用,廩人以待乎匪頒。後代或均輸,或平糴,皆周官倉廩之職也。於戲!王者藏於天下,吾何私焉?收斂以時,儲蓄必謹。俾夫凶荒無患,貧富克均,宜味「京坻」之詩,勿守豆區之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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