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劉義慶 > 世說新語 | 上頁 下頁
九八七


  魏長齊雅有體量,而才學非所經。初宦當出,虞存嘲之曰:「與卿約法三章:談者死,文筆者刑,商略抵罪。」魏怡然而笑,無忤於色。

  【《魏氏譜》曰:顗字長齊,會稽人。祖胤,處士。父說,大鴻臚卿。顗仕至山陰令。

  《漢書》曰:沛公入咸陽,召諸父老曰:「天下苦秦苛法久矣,今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應劭注曰:抵,至也,但至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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