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劉義慶 > 世說新語 | 上頁 下頁 |
| 八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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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允為吏部郎,多用其鄉里。魏明帝遣虎賁收之。其婦出誡允曰:「明主可以理奪,難以情求。」既至,帝核問之。允對曰:「舉爾所知,臣之鄉人,臣所知也。陛下檢校,為稱職與不?若不稱職,臣受其罪。」既檢校,皆官得其人,於是乃釋。允衣服敗壞,詔賜新衣。初,允被收,舉家號哭,阮新婦自若,云:「勿憂,尋還,作粟粥待。」頃之允至。 【《魏氏春秋》曰:初,允為吏部,選遷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將加其罪。允妻阮氏跣出,謂曰:「明主可以理奪,不可以情求。」允頷之而入。帝怒詰之,允對曰:「某郡太守雖限滿,文書先至,年限在後,日限在前。」帝前取事視之,乃釋然。遣出,望其衣敗,曰:「清吏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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