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劉義慶 > 世說新語 | 上頁 下頁
三八


  范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複不受。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云:「人寧可使婦無褌邪?」範笑而受之。

  【①宣別傳曰:宣字子宣,陳留人,漢萊蕪長範丹後也。年十歲,能誦詩書。兒童時,手傷改容,家人以其年幼,皆異之。征太學博士、散騎常侍,一無所就。年五十四卒。】

  【②《中興書》曰:宣家至貧,罕交人事。豫章太守殷羨見宣茅茨不完,欲為改室,宣固辭。羨愛之,以宣貧,加年饑疾疫,厚餉給之,宣又不受。

  《續晉陽秋》曰:韓伯字康伯,潁川人。好學善言理。曆豫章太守、領軍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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