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商隱 > 李商隱表狀 | 上頁 下頁 |
為濮陽公陳許奏韓琮等四人充判官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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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琮 右件官早中殊科,榮推雅度,弦柔以直,濟伏而清。頃佐憲台,且丁家難,當喪而齒未嘗見,既祥而琴不成聲。逮此變除,未蒙抽擢。臣頃居鎮守,琮已列賓僚,謀之既臧,剛亦不吐。願稽中選,榮借外藩,伏請依資賜授憲官,充臣節度判官。 △段環 右件官言思無邪,學就有道,屢為從事,常佐正人。加以富有文辭,精於草隸,儶而且檢,通亦不流。臣所部稍遠京都,每繁章奏,敢茲上請,乞以自隨,伏請依資賜授憲官,充臣節度掌書記。 △裴蘧 右件官魯國名儒,裴鄉右族,松寒更翠,馬老不迷。臣昔忝鑿門,辟為記室,屬辭而宿構無異,論兵而故校多歸,委以前籌,見其餘地。伏以前任大理評事,已三十三個月,比於流輩,已是滯淹,伏請特授憲官,充臣觀察支使。 △夏侯曈 右件官藏器於身,為仁由己,齊莊難犯,勁挺不搖。臣任切拊循,務繁稽勾,思留仙尉,以重賓階,伏請依資改授一官,充臣節度巡官。 以前件狀如前,臣四朝受任,三鎮叨榮。慕碣石之築宮,廣延儒雅;效西河之擁彗,樂得賢才。韓琮等並無所因依,不由請托,久諳才地,堪列幕庭。伏希殊私,盡允誠請,謹錄奏聞,伏聽敕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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