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學
現代文學
名家文集
史籍歷史
學達首頁
言情小說
偵探推理
軍事軍旅
科幻小說
時尚閱讀
外國名著
傳記紀實
港臺文學
詩詞歌賦
古典小說
武俠小說
玄幻奇俠
影視小說
穿越宮闈
青春校園
學達書庫
>
李商隱
>
李商隱表狀
|
上頁
下頁
為濮陽公謝罰俸狀
右。臣伏准禦史台牒,奉恩旨,以臣不先覺察妖賊賀蘭進興等,宜罰兩月俸料者。伏以霧市微妖,潢池小寇,有乖先覺,上黷宸聰。昔漢以捕盜不嚴,猶加黜削;晉以發奸無狀,亦峻科條。豈若皇帝陛下恩極好生,德惟宥過,與其漏網,止以罰金。臣與寮屬等無任戴恩宥罪屏營之至。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