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商隱 > 李商隱表狀 | 上頁 下頁
為濮陽公奏臨涇平涼等鎮准式十月一日起燒賊路野草狀


  右。臣當道,最近寇戎,實多蹊隧。每當寒凍,須有堤防。今才畢秋收,未甚霜降,井泉不合,草木猶滋。雖已及時,未宜縱火。臣已散帖諸鎮訖。候皆黃落,即議焚除。稍越舊規,不敢不奏。謹錄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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