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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條例之與中醫


  中醫條例,國民政府已於二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公佈矣,海上國醫團體歡欣鼓舞,已由上海市國醫分館領導,聯席開會慶祝,從此中醫得法律上之保障,大家可以安居樂業,穩如泰山,安如磐石矣。

  惟是士諤私意,以為吾中醫之存在。自有其存在之真價值在。決非外力所能摧殘,所能動搖,所能破壞。

  《本草》所釋之藥性,《傷寒論》所詳之脈證,所定之方治,百試百驗,千試千驗,萬試萬驗,五千年來,早已深入人心,故吾儕今日自當紹述先德,精心研究仲景之書,從有字處看到無字處,平脈辨證,探本窮源,以武進鄒潤庵《本經疏證》為研究方法,處處腳踏實地,字字皆有來歷,不矜奇不立異,大中至正,必以實用為歸。

  吾中醫而能如是,則他邦醫者不能治之病,吾中醫無不能醫,吾中醫之聲譽。中醫之治績,必播滿世界,吾知世界各邦,必將盡棄其固有之學,而學吾中醫也,勉之哉中醫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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