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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隱蔽人戶等第敕


  天下戶等第未平,升降須實。比來富商大賈,多與官吏往還,遞相憑囑,求居下等。自今以後,不得更然。如有囑請者,所由牧宰錄名封進,朕當處分。京都委禦史,外州委本道,如有隱蔽不言,隨事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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