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隆基
>
唐玄宗文集
|
上頁
下頁
優給二王后及隋後敕
二王后,每年四時饗廟牲,及祭服祭器,並官給。其帷帳,幾案有闕,亦官給。主客司四時省問子孫,准同正三品蔭。隋後每年給絹三百匹,米粟二百石,並春秋支給。仍准見承襲人,親兄無分襲者與三分,餘各一分。兄弟有得職事官者,其物即還見襲人。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