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隆基 > 唐玄宗文集 | 上頁 下頁
禁採捕詔


  今屬陽和布氣,蠢物懷生,在於含養,必期遂性。如聞滎陽僕射陂陳留郡蓬池等,採捕極多,傷害甚廣。因循既久,深謂不然。自今已後,特宜禁斷,各委所由長官,嚴加捉搦。輒有違犯者,白身決六十,仍罰重役;官人具名錄奏,當別處分。其僕射陂仍改為廣仁陂,蓬池改為福源池,庶宏大道之仁,以廣中孚之化。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