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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年滿兵募程糧詔


  朕為人父母,撫有海內,以百姓為心,恐一夫失所。至於兵募,尤令存恤。去給行賜,還給程糧,以此優矜,不合辛苦。如聞比來兵募年滿者,皆食不充腹,衣不蔽形,馱幕什物,散落略盡。既不能致,便流浪不歸,丁壯減耗,實繇於此。自今已後,諸鎮兵募,每准額至交替時,所司預簡勘,兩月前奏聞。當差禦史,分道簡察,若涉欺隱,委禦史彈奏。其有衣資盡者,量以逃死兵衣給三兩軍,使得支濟。如病患者,遞給驢乘,令及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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