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隆基 > 唐玄宗文集 | 上頁 下頁
戒州縣祗候禦史詔


  禦史出使,舉正不法。身苟不正,焉能正人?如聞州縣祗迎,相望道路,牧宰祇候,僮僕不若。作此威福,其正人何?自今以後,宜申明格敕,不得更爾。違者州縣科罪,禦史貶降。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