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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還張希嶠詔


  比每晝至側景,夜至分宵,期聞政要,用忘寢食。但能會理,不責其文。貝州張希嶠上表,詞義鄙淺,有同諧弄。據其不遵理度,固合與罪。恐後來正直,其謂我何?故特矜愚,不置於法。且令河南府示語,遞還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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