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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潘好禮邠王府長史詔


  分命諸王,典於大郡,諒存公道,以鎮淳風。邠王稟性頗寬,馭下不肅,且複簡貴,未詳倫理。故選剛直,任之端寮,王家奴客等有違法網者,長史潘好禮隨事檢校科決。若王有訶怪,仰好禮具狀聞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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