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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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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長孫昕等詔
夫為令者自近而及遠,刑罰者先親而後疏。長孫昕楊仙玉等,憑持戚屬,恣行兇險。輕侮常憲,損辱大臣,情特難容,故令斬決。今群官等累陳表疏,故有陳請。以陽和之節,非肅殺之時,援引古今,詞義深懇。朕志雖從諫,情亦惜法,宜寬異門之罰,從聽枯木之斃。即宜決殺,以謝百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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