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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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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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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高年幾杖詔
古之為政,先于尚老,居則致養,禮傳三代;行則就見,制問百年。蓋皇王之勸人,教黎庶之為子。朕寅奉休曆,祗膺聖謨,因秋歸而歲成,屬星見於郊祀,念其將至,尤重乞言。俾伸恩於幾杖,期布惠于鄉國。九十以上,宜賜幾杖,八十以上,宜賜鳩杖,所司准式。天下諸州侍老,宜令州縣逐穩便設酒食,一準京城賜幾杖。其婦人則送幾杖於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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