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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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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蕭嵩青州刺史制
王者立法,所貴無私,有過必懲,古之令典。太子太師蕭蒿,累踐清資,嘗居重任,身寵茅土,家榮姻戚,人臣之貴莫二,止足之分當知。曾不是思,乃行非道。城南別業,地即膏腴,畝直千金,蓋謂於此。遂將數頃,輒遣仙童。名位若斯,恩遇亦甚。昵於庸豎,更欲何求?靜言其情,深所未諭。但久經任使,措在朝廷,自不飾觀。良用驚聽,豈可輔導太子,頡頏正人,宜從貶出,以肅紀綱。可青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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