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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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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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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並州制
朕頃自鎬京,省方於雒。本以息轉輸之費,即河之殷,今屬宗廟改修,禮崇昭事,永言配享,必在躬親。又眷彼晉陽,是稱重鎮,將陳詩以問俗,式安邊而訓武。雖來往祗供,頗有煩役,而國之大事,不可雲勞。宜以明年正月三日發雒幸並州,取便路還京。應須支計,所留准式,緣頓祗承,一事已上,並用當處官物,不許科斂百姓。其遞運及從兵馬官寮等,務須從減省。所在公私,並不得輒有進獻,違者所繇州縣官及進獻人,各量事貶罰。佈告遐邇,咸使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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