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李劍農 > 中國近百年政治史 | 上頁 下頁 |
| 七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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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袁世凱的起用與清廷的逐步降服 清政府接到武漢變亂消息之初,便已驚惶失措。八月二十一日,諭令瑞澂、張彪革職留任,戴罪圖功;一面命陸軍大臣蔭昌親率北洋軍隊兩鎮南下。二十三日,忽下諭起用袁世凱為湖廣總督,兼辦剿匪事宜;除湖北原有的軍隊歸他節制調遣外,蔭昌及其他水陸各援軍,袁亦得會同調遣。以總攬軍符的陸軍大臣,命之督師;不到三日,又命他人分任其事,可見其慌亂之極。但是袁世凱不是清廷的「社稷之臣」,不若曾國藩、李鴻章那麼「麾之即去,呼之即來」的。 戊申年冬間,載灃放逐他,命他回籍養屙,說他有足疾不良於行;現在要他去作湖廣總督,他便以「足疾未痊」四字力辭,不肯出山。他所以不肯即出的原故,一是要泄一洩憤;二是要等事變擴大,使載灃不能收拾;三是要取得對於一己合算的條件。此時任內閣總理大臣的奕劻,素來和袁要好,內閣協理大臣的徐世昌又久為袁的羽翼。袁的起用,由於奕劻的建議;外國人也替他吹說「非袁不能收拾」。載灃無可如何,才起用他作湖廣總督,這是載灃對於袁世凱第一步的降服。徐世昌見他不出,便微服出京親往彰德勸駕。及清廷再三催促,袁便以徐世昌和奕劻為介,提出六個重要的條件來,非清廷悉行允諾,決不出山。其條件如下: 一、明年即開國會; 二、組織責任內閣; 三、寬容與於此次事變的人; 四、解除黨禁; 五、須委以指揮水陸各軍及關於軍隊編制的全權; 六、須與以十分充足的軍費。 我們看他所提出的六個條件,便知道他的心理最初就是不願意和革命軍打硬仗,但是實權非攬入自己手裡來不可。六個條件中的前四項,是想用以緩和革命黨和一般人的心理,與他們謀妥協的。但是他的妥協政策並不是替清皇族打算,而是替自己打算。他以為:若用兵力撲滅革命軍,將來革命黨必積恨于他,於他有害無利;並且等到革命軍撲滅了,清皇族未必還倚靠他;「兔死狗烹,鳥盡弓藏」,他決不願再作這種傻子。若留著對方革命軍的勢力,他站在中間,處於調停的地位,一面可以見好於革命黨,一面可使清皇族不得不倚靠他,所謂「養敵自重」,於他最為合算。但若不把軍事實權攬到自己手裡來,又恐革命軍勢力過於擴大,不受他的調停;就是對於清廷,也不能操縱如意,所以,雖采妥協政策,仍是少不得六條件中的五、六兩項。 六條件中的第二項,還有一層更重要的作用。所謂組織責任內閣,就是要把親貴內閣廢止,要把皇族的政權削去,並且要使載灃的監國攝政王地位歸於無用,這個條件一辦到,非徒他個人的夙憤可以發洩,並且環顧當時的人物和內外的輿望,內閣總理大臣的椅子,除了他自己,沒有人敢坐。無論革命黨受妥協不受妥協,清皇位能維持不能維持,大權總是攬在他自己手裡了。所以這一個條件,在他是認為有極大作用的,與平常立憲黨人要求責任內閣的意思大不相同。 但是載灃對於他的條件,起初很不願意接受。載灃不接受,他總不出山。南下的討伐軍隊都是袁的舊部,起初不大出力;蔭昌往來於孝感、信陽間,將校不相習,軍心不團結,遷延無功。直到九月初六日——那時湖南、陝西、九江已響應革命軍,載灃更慌亂了——才下諭受袁為欽差大臣,節制各軍,以馮國璋統第一軍,段祺瑞統第二軍,召蔭昌回京。這就是表示接受他六條件中的第五項,算是載灃對袁第二步的降服。(此時南下各軍將聞袁有出山之意,行將南下,始奮力與革命軍搏戰,數日後,奪取漢口。) 但是對於其他的條件,尚無表示,袁世凱也尚未出山。恰好在授袁為欽差大臣的一天,資政院的立憲黨人,提出四條的上奏案來:一、取消親貴內閣;二、憲法須由人民代表協贊;三、赦免國事犯;四、即開國會。本案由院可決後,即行上奏。這好像是立憲党和袁世凱合演的雙簧戲。清皇族對此上奏案,正在籌劃應付的時候,駐在灤州的陸軍第二十鎮統制張紹曾、協統藍天蔚等五六人,又打下一個「晴天霹靂」來,就是九月初八日,由張、藍等領銜要求立憲的十二條電奏: 一、大清皇帝萬世一系。 二、于本年內召集國會。 三、憲法由國會起草,以皇帝之名義宣佈之,但皇帝不得加以修正或否認。 四、締結條約及媾和,由國會取決,以皇帝之名義行之。 五、皇帝統率海陸軍,但對國內用兵時,須經國會議決。 六、不得以命令施行「就地正法,格殺勿論」之事。 七、特赦國事犯。 八、組織責任內閣,總理大臣,由國會選舉後,以皇帝敕任之;其他國務大臣,由總理大臣推薦任之,皇族不得為國務大臣。 九、國會有修改憲法之提議權。 十、本年度預算未經國會議決,不得適用前年度之預算支出。 十一、凡增重人民之負擔,須由國會議決。 十二、憲法及國會法之制定,軍人有參與權。 這十二條的電奏,也好像是張、藍等和資政院立憲黨演的雙簧戲,但是它的內幕卻很複雜。原來陸軍第二十鎮,便是光緒末年徐世昌任東三省總督時,由北洋六鎮中抽調編成帶去的第一混成協,于宣統元年由錫良改為第二十鎮。而北洋陸軍中,自袁世凱被逐後,已有幾個士官生的革命黨員鑽入裡面,如第六鎮的統制吳祿貞和第二十鎮協統藍天蔚等都是。張紹曾雖也染了一點革命的氣味,但是態度卻不甚堅決,並且多數的下級將校大概都是袁的舊屬,沒有多少的新思想,也有點把握不住。 此時,伏在東北方面的革命黨人聽說第二十鎮的軍隊奉命南下,便極力運動張、藍等率兵直取北京。張、藍等因彼此意志的強弱不一致,而部下又極複雜,便採用一種漸進手段,頓兵灤州,向清廷提出最高度的立憲條件,清廷若不肯容納,再行進攻北京。他們以為這種要求,清廷是決難承認的。豈知他們提出要求的那一天,就是山西響應獨立的那一天;倘若不允他們所請,他們由灤州進逼,和山西兩面夾攻,北京如在釜中;於是載灃於九月九日即行下諭取消現行內閣章程,改組內閣,命資政院立即起草憲法,解除黨禁,放釋汪精衛等,認革命黨為正式政黨,對於張紹曾等傳諭嘉獎,並下罪己之詔。(詔語有「朕用人無方,施治寡術,政地多用親貴,則顯戾憲章;路事蒙於僉壬,則動遠輿論……」,都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的話。)慶親王奕劻的內閣於十一日即行解職;十二日,即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十三日,資政院即將憲法的重要信條十九條議決奏上,載灃即命刊刻謄黃宣佈,擇期宣誓太廟(「十九信條」附錄於本節之後)。這是清廷向國民第一步的降服,也就是載灃向袁世凱第三步的降服。 當張紹曾等的電奏和山西獨立的消息達到北京時,北京流言四起,人心洶洶,官吏的家眷和市民紛紛避往天津,光緒帝后恐怕北京立刻要落入革命軍之手,便命錫良任熱河督統,預備逃往熱河。此時袁世凱雖尚在彰德養壽園,南北的消息卻十分靈敏(因為北京有徐世昌、趙秉鈞等為他的羽翼,南邊的馮國璋等都天天望他南下),聽到張、藍等的要求條件,比他自己的條件更強烈無數倍,又聽到山西的消息,知道載灃的降服是一定的了,於是在九月十一日(即下諭取消親貴內閣的第三天)由彰德南下視師。聽到宮廷有避往熱河的消息,又恐怕失去了一個玩弄的好工具,便立即電奏嚴切諫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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