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頤養部 | 上頁 下頁
家庭行樂之法


  世間第一樂地,無過家庭。「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是聖賢行樂之方,不過如此。而後世人情之好向,往往與聖賢相左。聖賢所樂者,彼則苦之;聖賢所苦者,彼反視為至樂而沉溺其中。如棄現在之天親而拜他人為父,撇同胞之手足而與陌路結盟,避女色而就孌童,舍家雞而尋野鶩,是皆情理之至悖,而舉世習而安之。其故無他,總由一念之惡舊喜新,厭常趨異所致。

  若是,則生而所有之形骸,亦覺陳腐可厭,胡不並易而新之,使今日魂附一體,明日又附一體,覺愈變愈新之可愛乎?其不能變而新之者,以生定故也。然欲變而新之,亦自有法。時易冠裳,迭更幃座,而照之以鏡,則似換一規模矣。即以此法而施之父母兄弟、骨肉妻孥,以結交濫費之資,而鮮其衣飾,美其供奉,則居移氣,養移體,一歲而數變其形,豈不猶之謂他人父,謂他人母,而與同學少年互稱兄弟,各家美麗共締姻盟者哉?有好遊狹斜者,蕩盡家資而不顧,其妻迫于饑寒而求去。臨去之日,別換新衣而佐以美飾,居然絕世佳人。其夫抱而泣曰:「吾走盡章台,未嘗遇此嬌麗。由是觀之,匪人之美,衣飾美之也。倘能複留,當為勤儉克家,而置汝金屋。」妻善其言而止。後改蕩從善,卒如所雲。

  又有人子不孝而為親所逐者,鞠於他人,越數年而複返,定省承歡,大異疇昔。其父訊之,則曰:「非予不愛其親,習久而生厭也。茲複厭所習見,而以久不睹者為可親矣。」眾人笑之,而有識者憐之。何也?習久而厭其親者,天下皆然,而不能自明其故。此人知之,又能直言無諱,蓋可以為善之人也。此等罕譬曲喻,皆為勸導愚蒙。誰無至性,誰乏良知,而俟予為木鐸?但觀孺子離家,即生哭泣,豈無至樂之境十倍其家者哉?性在此而不在彼也。人能以孩提之樂境為樂境,則去聖人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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