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種植部 | 上頁 下頁
水仙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時:春以水仙、蘭花為命,夏以蓮為命,秋以秋海棠為命,冬以蠟梅為命。無此四花,是無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奪予一季之命也。水仙以秣陵為最,予之家於秣陵,非家秣陵,家于水仙之鄉也。記丙午之春,先以度歲無資,衣囊質盡,迨水仙開時,則為強弩之末,索一錢不得矣。欲購無資,家人曰:「請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奪吾命乎?甯短一歲之壽,勿減一歲之花。且予自他鄉冒雪而歸,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異于不返金陵,仍在他鄉卒歲乎?」家人不能止,聽予質簪珥購之。

  予之鍾愛此花,非痂癖也。其色其香,其莖其葉,無一不異群葩,而予更取其善媚。婦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豐如牡丹、芍藥,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如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動不搖,而能作態者,吾實未之見也。以「水仙」二字呼之,可謂摹寫殆盡。使吾得見命名者,必頹然下拜。

  不特金陵水仙為天下第一,其植此花而售於人者,亦能司造物之權,欲其早則早,命之遲則遲,購者欲於某日開,則某日必開,未嘗先後一日。及此花將謝,又以遲者繼之,蓋以下種之先後為先後也。至買就之時,給盆與石而使之種,又能隨手佈置,即成畫圖,皆風雅文人所不及也。豈此等未技,亦由天授,非人力邪?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