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居室部 | 上頁 下頁
置頂格


  精室不見椽瓦,或以板覆,或用紙糊,以掩屋上之醜態,名為「頂格」,天下皆然。予獨怪其法制未善。何也?常因屋高簷矮,意欲取平,遂抑高者就下,頂格一概齊簷,使高敞有用之區,委之不見不聞,以為鼠窟,良可慨也。亦有不忍棄此,竟以頂板貼椽,仍作屋形,高其中而卑其前後者,又不美觀,而病其呆笨。予為新制,以頂格為斗笠之形,可方可圓,四面皆下,而獨高其中。且無多費,仍是平格之板料,但令工匠畫定尺寸,旋而去之。

  如作圓形,則中間旋下一段是棄物矣,即用棄物作頂,升之於上,止增周圍一段豎板,長僅尺許,少者一層,多則二層,隨人所好,方者亦然。造成之後,若糊以紙,又可於豎板之上,裱貼字畫,圓者類手卷,方者類冊葉,簡而文,新而妥,以質高明,必當取其有裨。

  ※方者可用豎板作門,時開時閉,則當壁櫥四張,納無限器物於中,而不之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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