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詞曲部 | 上頁 下頁
出腳色


  本傳中有名腳色,不宜出之太遲。如生為一家,旦為一家,生之父母隨生而出,旦之父母隨旦而出,以其一部之主,餘皆客也。雖不定在一出二出,然不得出四五折之後。太遲則先有他腳色上場,觀者反認為主,及見後來人,勢必反認為客矣。即淨醜腳色之關乎全部者,亦不宜出之太遲。

  善觀場者,止於前數出所記,記其人姓名;十出以後,皆是枝外生枝,節中長節,如遇行路之人,非止不問姓字,並形體面目皆可不必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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