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詞曲部 | 上頁 下頁 |
聲務鏗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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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白之學,首務鏗鏘。一句聱牙,俾聽者耳中生棘;數言清亮,使觀者倦處生神。世人但以音韻二字用之曲中,不知賓白之文,更宜調聲協律。世人但知四六之句平間仄,仄間平,非可混施迭用,不知散體之文亦複如是。「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二語,乃千古作文之通訣,無一語一字可廢聲音者也。如上句末一字用平,則下句末一字定宜用仄,連用二平,則聲帶喑啞,不能聳聽。下句末一字用仄,則接此一句之上句,其末一字定宜用平,連用二仄,則音類咆哮,不能悅耳。此言通篇之大較,非逐句逐字皆然也。能以作四六平仄之法,用於賓白之中,則字字鏗鏘,人人樂聽,有「金聲擲地」之評矣。 聲務鏗鏘之法,不出平仄、仄平二語是也。然有時連用數平,或連用數仄,明知聲欠鏗鏘,而限於情事,欲改平為仄,改仄為平,而決無平聲仄聲之字可代者。此則千古詞人未窮其秘,予以探驪覓珠之苦,入萬丈深潭者,既久而後得之,以告同心。雖示無私,然未免可惜。字有四聲,平上去入是也。平居其一,仄居其三,是上去入三聲皆麗於仄。而不知上之為聲,雖與去入無異,而實可介於平仄之間,以其別有一種聲音,較之于平則略高,比之去入則又略低。 古人造字審音,使居平仄之介,明明是一過文,由平至仄,從此始也。譬如四方聲音,到處各別,吳有吳音,越有越語,相去不啻天淵,而一至接壤之處,則吳越之音相半,吳人聽之覺其同,越人聽之亦不覺其異。晉、楚、燕、秦以至黔、蜀,在在皆然,此即聲音之過文,猶上聲介於平去入之間也。作賓白者,欲求聲韻鏗鏘,而限於情事,求一可代之字而不得者,即當用此法以濟其窮。如兩句三句皆平,或兩句三句皆仄,求一可代之字而不得,即用一上聲之字介乎其間,以之代平可,以之代去入亦可。 如兩句三句皆平,間一上聲之字,則其聲是仄,不必言矣。即兩句三句皆去聲入聲,而間一上聲之字,則其字明明是仄而卻似平,令人聽之不知其為連用數仄者。此理可解而不可解,此法可傳而實不當傳,一傳之後,則遍地金聲,求一瓦缶之鳴而不可得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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